私家车借打车软件拉客最高罚3万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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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3

天津网-天津日报1月3日报道 本报讯 (记者苏晓梅 通讯员杨建国)最近,打车软件涉足客运出租车市场的话题引起市民群众关注,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打车软件里“专车”功能“潜伏”很多私家车,他们没有市客管部门核发的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出租车专用标志灯(顶灯)、空车牌计价器、门标、计价标签等正规出租车应有的设施,驾驶员本人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也不能给乘客提供正规出租车专用机打发票,其实就是“黑出租”,这种车辆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市客管办接到不少市民乘客对打车软件提供“专车”服务在租价问题上提出的异议和投诉。乘客张先生日前用打车软件“专车”功能叫来一辆车,从河东区中山门打车到和平区长沙路,软件显示该车起步价15元,每公里2.90元,等候时长费每分钟0.5元,行驶途中车费很快就显示到38元,张先生赶紧叫停该车,中途付费下了车,改乘正规出租车前往目的地。乘客王先生使用手机软件预约车辆,来接他的不是出租车,而是一辆宝马牌私家车,且车费比平时30多元高出一倍,从民权门到小白楼,司机竟要60多元。郭先生使用手机软件叫车,来的是一辆黑色锐志车,从环湖中路到南开大学,实际全程4公里多,正规出租车只需12.4元,而打车软件里显示需要支付车费32.39元,价格高出许多。还有乘客反映要去机场,打车软件方告诉他,去机场的起步价是298元,该乘客赶紧退掉预订。

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强调,利用手机软件提供“专车”服务的私家车,均涉嫌非法营运,这些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私家车“黑出租”,将由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责令停止经营,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每辆车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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