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A3购车前现事故维修记录 车主要求双倍赔偿是否合理

汽车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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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车市销量走低,二手翻新车当新车卖、配件以次充好、只换不修收费高等汽车欺诈销售问题明显增多。今年第三季度汽车投诉网的服务问题分析数据表明:销售欺诈依旧排在首列。经销在卖车过程中隐瞒真实车况等情况层出不穷,使而对于出现的这些不诚信行为,用户维权的需求也更强烈。

近日,汽车投诉网收到一则关于销售欺诈嫌疑的投诉。来自上海的张先生于2011年12月22日在上海弘浩购买一辆奇瑞A3轿车,行驶三年多打算出售。但在经车王二手车、开新二手车多家回收机构检测发现:车辆某些部位存在磕碰补漆等问题。张先生表示他并未经历过车辆有这些问题,也未将车辆借于他人,遂怀疑是提车之前车辆就有问题已存在。

于是张先生先后查看了上海瑞众芜湖安奇等4S店维修保养记录,确有事故维修记录,而且是在他提车之前。于是前去上海弘浩解决,维修站长拒不承认,后解释事故维修记录为刮擦补漆,但可以帮助将此车高价回收。对此解释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要求上海弘浩对自己欺诈销售负责。

对此,张先生表示当时支付车款44100、贷款还款84960、共计129060。现要求4S店退还其购车总费用129060,赔偿新车裸车价90800。以及为此相关的一切检测与诉讼费,那么张先生对经销所提出的索赔诉求合理吗?

投诉原文:QT103258

有专业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经营者提供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在本次案例中,如果张先生所陈述的情况属实,那么根据新消法的规定,张先生的索赔诉求不仅合理甚至可以得到更多的赔偿。

? 而另一面,4S店这种欺骗顾客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以次充好,不诚信经营,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监督力度、秉公执法。小编在此建议各位车友,如遇到汽车欺诈行为的情况:保存好你的新车发票以及相关鉴定、维修保养的记录,拿你的行驶证、购置税缴税证明到国税查这辆车的缴税记录,通过正当手当维权,比如:打12315告发经销欺诈销售,找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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