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20年8月30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2167辆。
(一)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06年1月16日至2006年8月21日生产的进口C级、CLK级、CLS级、E级汽车,共计1622辆;
(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06年1月16日至2006年2月22日生产的国产E级汽车,共计54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滑动天窗的玻璃面板和天窗框架之间的粘合可能不符合规格。在这种情况下,粘接的性能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弱,无法确保粘接的特定耐久性要求,造成天窗玻璃面板可能会与车辆分离,增加发生事故或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伤害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天窗玻璃面板的粘接力,对粘接力不符合要求的更换滑动天窗,以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