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公司老板骗租车辆 抵押借款后失联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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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30

  原标题:租车公司老板骗租车辆 抵押借款后失联

  在福州经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郑某,从别处租来车辆,谎称是自己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然后将这些车辆抵押给他人,高息借款16万元。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郑某。

  据了解,郑某前两年在福州经营着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因借钱,认识了陈忠、王旭、张晓彬(均为化名)等人。去年3月,郑某在自身借款已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租来一辆丰田锐志小车,谎称是自己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抵押给张晓彬,并准备以高月息的方式向张晓彬借款6万元。由于当时张晓彬缺乏资金,经过与陈忠、王旭商量后,张晓彬出资3万元,陈忠和王旭两人出资3万元,共计6万元借给郑某。

  去年5月,郑某又以相同的手法,将租来的一辆奥迪小车和一辆宝马小车抵押给张晓彬,以高月息的方式向对方借款10万元,同时将之前抵押给张晓彬的丰田锐志小车取回,并出具了一张16万元的借条给张晓彬。但是,不久之后,郑某抵押在张晓彬处的小车相继被车主开走,此时张晓彬等人才意识到被郑某欺骗,但郑某已联系不上。

  今年2月,郑某从别的车行租赁了一辆本田小车,谎称是其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欲再次向张晓彬抵押借款。张晓彬假装同意向郑某介绍一名在福清开车行的朋友,对方可借钱给郑某。2月12日,当郑某驾车来到张晓彬朋友的车行,欲将车辆抵押并借款10万元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李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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