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状告威马侵权案,历时6年,耗资1300万元,最终在长达99页、约5.7万字的判决书中得到全部认定: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的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
吉利胜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事实上,从2018年吉利就此正式起诉开始,胜诉的结果就已经注定。不是十拿九稳的事,吉利就不会起这个头。
问题在于,这桩“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认定过程必然繁琐,吉利必须保持足够的耐心。
或者说,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吉利最终得到的结果,其实与付出并一定成正比。但吉利为什么依然选择义无反顾?
01
不妨先说一说为什么吉利敢笃定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一定赢”。
其实吉利就拿捏住了两点。
一是现象。2016年,吉利控股下属的成都某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离职后即入职。
这就是现象,而这一现象后来成为被法律认定为“有组织、有计划”的基本事实依据。
二是结论。2018年,威马推出EX5车型。吉利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买一辆威马EX5进行严谨的技术比对,大家都资深的业内人士,很快吉利就掌握了威马EX5抄袭吉利远景底盘技术的铁证。
当即,吉利开启上诉之路。
这成为后来法律认定,威马以吉利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的事实依据。
吉利赢了官司,法律制止了威马的侵权行为,为此吉利获得了6.4亿元的赔偿。
说实话,6.4亿元对吉利现在的体量而言,不算大数。如果把它看作是吉利耗时6年专注于某项经营,最终获得6.4亿元的收益,那就更不划算了。
而威马目前濒临破产的现状,让6.4亿元的赔偿金能不能如数到位,也是一个未知数。
还有更重要的是,威马抄袭的是吉利远景的底盘技术。而吉利远景早已不是吉利的主流车型,在售的吉利远景系列车型也仅存远景X6,一款起售价不足8万元的紧凑型SUV。
远景X6是在沃尔沃技术上升级的NL-4平台生产的,也是博越NL-3平台的衍生品。
而吉利当下的主流车型,燃油车的主打平台是CMA,纯电车的主打平台是SEA。换句话说,就算吉利远景的底盘技术流失于江湖,对吉利造车根本不能形成威胁。
但吉利就是要干到底,不蒸馒头争口气。
02
有人说,吉利此举更大意义是为了震慑“某厂”。
理由是,粗粮厂与吉利的恩怨纠葛与当初威马与吉利之间发生的种种,如出一辙。
2021年,即粗粮厂官宣造车的那一年,雷布斯及团队前往许多整车厂商、供应链企业参观、调研和考察。
其中,作为行业巨头的吉利自然也在考察之列。
对于雷布斯一行的来访,吉利方面给予了高级别的接待和配合,“无私无设防地开放交流参观”。并与时任吉利研究院院长胡某进行了深度友好交流。
随后,胡某加入雷布斯在2012年创办的风投机构,顺为资本。和胡某前后脚离开的,还有吉利造车的20几名核心骨干。
再随后,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在坊间流传,“粗粮厂的摩德纳智能架构与吉利SEA浩瀚架构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些公开信息,就像是一部推理小说,情节曲折,环环相扣,很难不让我产生联想。
更何况作为一个大厂,作为一个巨头,吉利无论是于公于私都有必要把这件事做成一个样板。
对于“内鬼”,吉利嫉恶如仇;对于坚守原创,吉利奉若圭臬;对于践行业规则,吉利一马当先。
状告威马侵权,且必须一条道走到底,中间没有任何可回旋的余地。是惩戒威马,也是表明态度,更是树立行业榜样。
近几年,随着新造车的崛起,“经济型”研发变得越来越流行。所谓“经济型”研发,就是自己不做研发积累,直接从其他企业挖现成的,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果非要说震慑,那么吉利此举,是对行业内一切投机取巧行为的敲山震虎。
在2024中国汽车重庆论坛上,李书福说:当今中国不缺造车的企业,欠缺的是有创新力的汽车零部件生态环境,欠缺的是有原创能力的汽车安全软硬件科技公司,欠缺的是有竞争力的工业软件供应商及具备原创能力的汽车公司。
吉利已经做过的,以及正在追求的,都应该包含在这句话中了。
03
吉利在中国造车圈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其特殊的意义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因培养和拥有着大批汽车行业各类人才,吉利拥有国内造车圈“黄埔军校”的身份。
二是,吉利是最有国际范儿的多元化自主车企。
吉利控股集团旗下拥有吉利汽车、领克汽车、几何汽车、极氪汽车、沃尔沃汽车、Polestar、宝腾汽车、路特斯汽车、伦敦电动汽车、远程新能源商用车、太力飞行汽车、曹操专车等众多汽车品牌。
从商用到乘用,从中国到全球,从私享到出行,从地上到天上,吉利可谓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三是,吉利是博采众长与自主创新最完美契合的造车实体。
截至2023年底,吉利控股集团累积获得有效专利超2.4万件(含沃尔沃汽车)。主导参与了435项涉及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的制定,并已完成260项标准发布。
目前,吉利是拥有IATF(国际汽车标准合作组织)董事表决权的唯一亚洲车企。
正是鉴于上述三个方面,吉利形成了特立独行的性格特征。
不过,似乎我们忽略本文的男二号,威马。
最新消息显示,目前,威马汽车已步入重整阶段,并将在3月29日迎来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威马重整成功的几率很大。
意向战略投资人普遍认为,尽管目前威马正面临流动性危机,但其在产品技术、产业链、市场运营和制造能力等方面,仍具备一定的价值和潜力。
这对吉利而言,倒不失为一个好消息,起码6.4亿元赔偿金被执行的几率更大了。
而在威马“复活”的关键时期,却坐实了一个抄袭者的身份。被执行赔偿金事小,品牌从此在市场被看轻事大。
抄袭是抄袭者的墓志铭,缺少原创精神的造车,注定会自掘坟墓。
只是不知道,那位学老贾也买塔尖套餐,也吃着油条豆浆的企业家,看到威马的下场会作何感想?
是侥幸多一点,还是害怕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