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细则来了,这几点值得关注。
1.补贴范围
对个人报废名下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车。
个人报废的机动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购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万元;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万元。
3.跨年度政策衔接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