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经营者销售已公告召回汽车需退一赔一原标题:最高法:经营者销售已公告召回汽车需退一赔一 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王毅诉天津中进沛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认定经营者销售已经公告召回的汽车,构成商业欺诈。 2013年9月28日,王毅向天津中进沛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欧蓝德JE3A2693的小型越野客车一辆,价款249800元。中进汽车公司为王毅代缴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等共计34777元,收取上牌费9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杨临萍:王毅向天津中进沛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进口的小型越野8971阅读 2015-06-17 08:12:00